索引號: | 114211000112500647/2021-00732 | 組配分類: | 政策解讀 |
發布機構: | 黃岡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| 發文日期: | 2021-11-26 |
文 號: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2021年11月8日,經市政府第166次常務會議審定,印發了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企業用工保障服務企業發展的若干措施》(黃政辦發〔2021〕41號,以下簡稱《若干措施》),現就《若干措施》有關內容解讀如下:
一、起草背景
穩就業、保居民就業位于“六穩”“六?!惫ぷ髦?,黨中央、國務院高度重視。企業是穩就業的主體。近幾年來,我市招商引資力度不斷加大,落戶黃岡的企業對勞動力,特別是人才的需求越來越迫切。我市是勞動力資源大市,普通勞動力基本能滿足企業用工需求,但本地勞動力大齡化、低學歷、低技能現象比較突出,人才引進難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了企業發展。今年8月“千人進千企”活動開展以來,我市企業普遍反映用工環境不優,行業性、季節性招工難,技術人才和高端人才引進難、培養難,用工結構性矛盾突出,紛紛建議政府出臺政策,為企業搭建用工平臺、拓寬用工渠道、營造良好環境,切實加強企業用工保障,促進企業健康發展。
二、起草過程
8月底,市人社局組建工作專班,先后深入黃岡市區龍頭企業、人力資源公司和縣(市、區)座談調研,廣泛了解企業缺工現狀及原因。9月初,到宜昌、黃石等地考察學習,充分借鑒外地在服務企業用工方面的經驗作法。在此基礎上,結合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和我市實際,起草了《若干措施》。9月中旬,我們征求了市直19個單位(含園區)和12個縣(市、區)意見,并對《若干措施》進行了修改完善;10月上旬,在履行制度廉潔性評估、內部合法性審查、專家論證和市人社局黨組集體研究的基礎上,形成了《若干措施》;10月21日,經市司法局合法性審查通過,并吸納了市司法局提出的該文件“有效期為2年”的意見。
三、主要內容
《措施》共18條,主要包括建立人力資源信息平臺、拓寬用工渠道、政策扶持、優化企業用工環境、加強措施保障等5個方面內容。主要內容為:
(一)建立人力資源信息平臺。建立市、縣、鄉、村四級人力資源信息平臺,完善人力資源信息登記制度;建立人力資源需求信息庫和常態化、網絡化用工及人才超市。對重大項目、重點招商引資企業用工提前預判、監測,及時掌握全市企業用工動態,建立服務企業用工專員制度。
(二)拓寬企業用工渠道。一是發揮企業用工主體作用。引導企業提升薪酬待遇,改善生產、生活環境。二是發揮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作用。根據企業需求,常態化開展多種形式招聘活動。三是開展“共享用工”試點。探索建立錯時共享用工試點,在勞動力余缺調劑方面開展就業合作。四是加強校企合作。對學校組織學生到企業頂崗實習、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見習、各類院校向企業輸送畢業生,且符合相關條件的,給予學校、企業適當補貼或獎勵。五是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。推動構建公共服務和市場化服務各有側重、互為補充的發展格局。鼓勵引導各類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用工指導、員工招聘等市場化服務。六是加強對外勞務協作。引進省外優質人力資源企業和勞動力。對認定的駐外機構、參加人社部門組織的赴外招聘活動的企業,以及受邀來黃參加活動的機構,按規定給予財政運行補助或就業創業服務補貼。
(三)加大扶持力度。一是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。落實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政策;二是落實援企穩崗政策。減輕企業負擔,幫助企業穩崗拓崗。三是建立用工獎勵制度。對企業吸納大學畢業生等重點群體、脫貧人口、退役1年以內的退役軍人等就業的,按規定給予就業補貼或獎補。對各類機構和個人為企業介紹勞動者,按不同標準給予相關機構和個人獎勵。
(四)持續優化用工環境。一是為企業用工創造良好條件。對外地員工給予一年一次交通補貼;解決企業員工子女入學等人文關懷。加快園區基礎設施建設,打造多功能園區商務生活圈。二是保障員工的合法權益。及時完成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工作,協助企業合理確定薪酬待遇。健全完善防控企業拖欠工資的聯動機制。三是開展“誠信等級評價”。對獲得“誠信等級A級單位”的企業由本地政府授牌,并在招聘、貸款、申報評優等方面給予支持。四是加強宣傳引導。大力宣傳企業在用工環境、待遇、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等方面的先進典型和做法,營造良好的用工氛圍。
(五)形成工作合力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。建立服務企業用工聯席會議制度,定期研究解決企業用工招才方面的困難和問題;二是加強企業監管。對因企業原因發生重大勞資糾紛、拖欠工資等重大問題的,當年度不納入補貼范圍;對弄虛作假的,列入企業信用記錄,強化信用懲戒。三是加強資金保障。除已有政策規定在有關專項資金中列支外,其余資金按照“誰受益、誰負擔”的原則由市、縣財政分級負擔,并納入年度財政預算。
四、需說明事項
《措施》中所提出的補貼和獎勵政策,一方面,依據國家和省已出臺的政策而確定,另一方面,參照外地做法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。分別為:
(一)執行上級政策的有:一是加強校企合作方面,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等重點群體就業見習或留用的,給予企業補貼。二是加大職業技能培訓力度方面,落實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;對急需緊缺工種及新興產業工種,培訓補貼標準提高50%;按照1000—2000元的標準給予個人技能提升補貼;對企業組織職工開展職業技能競賽培訓且符合條件的,按每人500-50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。三是建立用工獎勵制度方面,對企業吸納大學畢業生、退役軍人和脫貧人口等重點群體就業的,按規定給予吸納就業補貼、社會保險補貼以及相關獎補。
(二)參照外地做法的有:一是加強校企合作部分,根據學生頂崗實習人數按300元/人、500元/人的標準給予學校和企業補貼;學校為企業輸送畢業生按2000元/人的標準給予學校獎勵。二是加強對外勞務協作部分,對經認定的駐外服務站,給予最高不超過10萬元的財政運行補助。三是建立用工獎勵制度部分,各類機構和個人為企業介紹勞動者,按500-2000元標準給予相關機構和個人獎勵。
責任編輯:彭君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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